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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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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與屠宰講習教材

經濟動物是指家畜如豬、牛、羊、鹿等,以及家禽如雞、鴨、鵝等。這些動物因為生產肉、乳、蛋、皮毛等初級畜產品,經由烹飪加工,可以成為食品和商品,而衍生不同的經濟價值。

筆數 標題 作者 年份
1 108年度家畜動物運送人員講習手冊 (第一本) 廖震元、陳書儀 民國108年 PDF
2 108年度家禽動物運送人員講習手冊 (第二本) 廖震元、陳書儀 民國108年 PDF
3 108年度野生動物運送人員講習手冊 (第三本) 廖震元、陳書儀 民國108年 PDF
4 104年度動物運送人員講習手冊 廖震元、陳書儀 民國104年 PDF ODT
5 104年度畜禽屠宰從業人員講習手冊 廖震元、陳書儀、許宗賢 民國104年 PDF ODT

相關文章及宣導教材

經濟動物是指家畜如豬、牛、羊、鹿等,以及家禽如雞、鴨、鵝等。這些動物因為生產肉、乳、蛋、皮毛等初級畜產品,經由烹飪加工,可以成為食品和商品,而衍生不同的經濟價值。

筆數 標題 作者 年份
1 本土化之友善蛋雞飼養模式建議指導手冊 王淑音 所長 民國104年 PDF ODT
2 豬隻福利評估系統及友善畜牧產品認證之國際發展與趨勢研習 羅玲玲 主任 民國102年 PDF ODT
3 本土化畜禽生產之優良動物福利規範學術研討會 鍾德憲 教授、徐濟泰 教授、羅玲玲 主任、王淑音 所長、李淵百 教授 民國101年 PDF ODT
4 經濟動物福祉之基本概念與因應措施 李淵百 教授 民國99年 DOC ODT
5 愛護動物與畜禽福祉 楊天樹 博士 民國99年 DOC ODT
6 畜禽福祉、大氣暖化、生物安全等之牽扯和綜合評估 楊天樹 博士 民國99年 DOC ODT
7 我國經濟動物福利之現況與發展(宣導簡報) 農委會畜牧處 民國98年 PDF ODT
8 豬隻人道致昏觀摩訓練宣導資料 農委會 民國97年 PDF ODT
9 台灣家禽之人道現況 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 民國95年 PDF ODT
10 世界經濟動物福利趨勢與我國現況 廖震元 博士 民國92年 PDF ODT
11 福利與品質兼顧之豬隻飼養管理 廖震元 博士 民國90年 DOC ODT
12 本土化之友善蛋雞飼養模式建議指導手冊 王淑音 所長 民國104年 ODT PDF

動物人道相關指引

筆數 標題
1 動物人道運送指引-家畜篇 PDF
2 畜牧場傷病經濟動物人道處理指引 PDF

豬隻友善飼養系統定義及指南

定義

一、 豬

(一) 「豬」指任何年齡、性別、種用或肥育用的豬。
(二) 「種公豬」指發身後或留種用的雄性豬隻。
(三) 「女豬」指發身後與分娩前的雌性豬隻。
(四) 「種母豬」指第一次分娩後的雌性豬隻。
(五) 「懷孕母豬」指配種受孕後至分娩階段的母豬。
(六) 「泌乳母豬」指分娩後與仔豬離乳前階段的母豬。
(七) 「待配母豬」指離乳後至再配種階段的母豬。
(八) 「吮乳仔豬」指出生後至離乳階段的仔豬。
(九) 「保育豬」指離乳後至30 kg的豬隻。
(十) 「生長豬」指30 kg至60 kg體重的豬隻。
(十一) 「肥育豬」指60 kg至上市體重的豬隻。
 

二、 豬隻友善飼養系統:

「豬隻友善飼養系統」定義為豬隻在一個良好的畜牧管理系統下,由受過訓練且技術良好的技術人員管理,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提供容易取得、適當且足夠的飼料與飲水。
(二) 提供適當的居住環境(溫度、濕度、通風、空氣品質、噪音及光照等)與設施(地面情況、床面及休息地方)。
(三) 提供足夠空間與豐富化的生活環境。
(四) 提供適度社會互動的機會。
(五) 避免不必要的恐懼與緊迫。
(六) 避免軀體受到不必要的虐待與傷害。
(七) 疾病與受傷時應受到適當的處理與照顧,必要時應予適當隔離,如需宰殺,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
(八) 以溫和、平靜及適當的方式移動或驅趕豬隻。
(九) 畜牧經營與管理人應熟悉維護友善飼養系統必要的技術、知識和能力,並定期接受動物福祉相關之課程訓練。
(十) 豬場應備有足以呈現飼養管理狀況之紀錄,以證明豬場符合所標示之生產系統。

 

指南

一、 種豬
 

(一) 懷孕母豬分為1. 個別飼養、2. 群養及3. 個別飼養與群養並行生產系統,並應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 個別飼養:懷孕母豬採用個別欄飼養時,應獲得足夠的飼養空間,讓母豬得以無阻礙地站立、轉身並用自然的姿勢舒適地躺臥。
  2. 群養:懷孕母豬採用群養時,應獲得足夠的飼養空間,但容許配種後的30天之內個別飼養;群養時必須能維持穩定和諧的社會階級次序,降低母豬咬鬥,以避免流產,並提供適當空間,供較弱的豬隻躲避攻擊。
  3. 個別飼養與群養並行:豬場採用個別飼養與群養並行生產系統,其場內之懷孕母豬應分別遵照以上個別飼養與群養生產系統之規定。
(二) 種公豬每頭飼養面積至少6平方公尺。
(三) 種母豬每頭飼養面積至少2.25平方公尺。
(四) 泌乳母豬與仔豬一起飼養時,飼養面積至少6平方公尺。
(五) 待配母豬與女豬若群養,每頭飼養面積至少1.64平方公尺。
(六) 泌乳母豬在分娩後,應有自由攝食、排便及躺臥的區域,且有舒適的仔豬生活區域。
(七) 分娩舍設計應讓工作人員便於照顧與救援吮乳仔豬。
(八) 離乳後待配母豬與更新女豬應採用群養,並盡量減少彼此侵略攻擊的情況;離乳後待配母豬體況不良時應採用個別飼養。
(九) 應隨時注意豬隻攝食及飲水狀況並且定期注意各類種豬體態變化以監測身體狀況。
(十) 應提供種公豬運動機會。
(十一) 應提供種豬可探索之草料、玩具等各類豐富化資材。
 

二、 肉豬
 

(一) 吮乳仔豬
  1. 仔豬應在出生後立刻給予初乳或初乳替代品。
  2. 應注意仔豬是否顯現過熱或太冷等不適的情況,並採取必要補救措施。
  3. 豬隻不剪齒,或如需剪齒應在出生後1天之內採用磨齒器磨齒。
  4. 豬隻不剪尾,或如需剪尾應在出生後1天之內執行,且最多能截除1/2。
  5. 豬隻標記(耳刻或耳標)應儘量減少。
  6. 仔公豬不去勢,或如需去勢應在出生後7-10日內執行;10日齡以上的去勢須經獸醫師麻醉,並由獸醫師或在其監督下執行。
  7. 仔豬離乳日齡不應低於21天。
(二) 保育豬
  1. 每頭保育仔豬應有適度攝食、飲水及活動空間。
  2. 保育豬(30 kg以下),每頭面積至少0.3平方公尺。
  3. 應適度隔離因混欄咬鬥受傷的仔豬,或過分好鬥的仔豬。
  4. 應提供保育豬可探索之草料、玩具等各類豐富化資材。
(三) 生長肥育豬
  1. 每頭生長或肥育豬應有適度攝食、飲水及活動空間。
  2. 生長豬(30-60 kg),每頭面積至少0.5平方公尺。
  3. 肥育豬(60-110 kg以上),每頭面積至少1.0平方公尺。
  4. 生長肥育豬(30-110 kg以上),每頭面積至少1.0平方公尺。
  5. 應提供生長肥育豬可探索之草料、玩具等各類豐富化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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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

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修正規定

一、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分為放牧、平飼及豐富化籠飼,且均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蛋雞於產蛋期間應全程飼養於所標示之生產系統內。

    (二) 蛋雞場、生產模式、防疫、飼料及治療,均應符合相關法規。

    (三) 雞舍應有防曬、遮風、避雨、通風良好、保持乾燥及防止外來動物侵害之功能。

    (四) 雞舍與相關設施之設計應避免雞隻受傷。

    (五) 使用墊料之材質必須維持清潔與乾燥。

    (六) 所有雞隻應可自由獲得充足飲水與飼料。

    (七) 飼養環境應儘可能減低雞隻啄羽、相殘或其他不正常行為。

    (八) 雞場應備有足以呈現飼養管理狀況及追溯功能之紀錄,以證明雞蛋來源雞場符合所標示之生產系統。

    (九) 逾齡寡產母雞不得誘發或強迫換羽,淘汰後不得進入未符合本指南定義之生產系統雞場續行飼養。

    (十) 雞場應設有隔離受傷、重病雞隻之空間及設施,並提供適當之照護。

二、放牧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設施,除符合前點所定條件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雞舍室內及戶外提供雞隻地面自由活動,並提供適當之棲息設施。

    (二) 雞隻放牧仍應提供雞舍,且雞舍應避免過度擁擠,雞舍內每隻雞可用面積(不含巢箱面積),至少應達一千平方公分。

    (三) 每隻雞應有長度十五公分以上之無銳利邊緣棲架,且棲架水平間隔應達三十公分以上。但靠近牆面或巢箱之棲架,其

           水平間隔應達二十公分以上。

    (四) 每七隻母雞應提供一個以上之巢箱,或每一百二十隻母雞應有一平方公尺以上之巢箱面積,並能供所有雞隻自由進出

           產蛋,且不得以與雞隻直接接觸之絲網作為巢箱底面。

    (五) 雞舍內應舖設墊料,墊料區應至少占雞隻可用面積三分之一,每隻雞可使用之墊料面積應達二百五十平方公分以上。

    (六) 雞舍通往戶外活動區域應具有足夠寬敞之通道,其高度應達四十五公分以上,寬度達一公尺以上,且每千隻雞提供寬

           度二公尺以上出入口。

    (七) 飼養場地應排水良好,並避免周圍有害物質之污染。

    (八) 雞隻戶外活動區域面積每平方公尺不得超過六隻。

    (九) 戶外活動區域應提供遮棚、樹、灌木、茅草與其他可以保護、供逃避掠食者及惡劣氣候之遮蔽或遮蔭設施。每百隻雞

           應有八千平方公分之遮蔽或遮蔭設施。

    (十) 前款遮蔽或遮蔭設施,應方便雞隻使用;且遮蔽設施之結構應堅固,並可保護雞隻不會受到惡劣氣候傷害。

三、平飼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設施,除符合第一點所定條件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雞舍內每隻雞可用面積(不含巢箱面積)至少應達一千平方公分(約每平方公尺十隻雞隻)。

    (二) 每隻雞應有長度達十五公分以上之無銳利邊緣棲架,且棲架水平間隔應達三十公分以上。但靠近牆面或巢箱之棲架,

           其水平間隔應達二十公分以上。

    (三) 每七隻母雞應提供一個以上之巢箱,或每一百二十隻母雞應有一平方公尺以上之巢箱面積,並能供所有雞隻自由進出

           產蛋,且不得以與雞隻直接接觸之絲網作為巢箱底面。

    (四) 雞舍內應舖設墊料,墊料區應至少占雞隻可用面積三分之一,每隻雞可使用之墊料面積應達二百五十平方公分以上。

四、豐富化籠飼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設施,除符合第一點所定條件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籠內每隻雞活動面積應達七百五十平方公分以上,且每隻雞可用面積(不含巢箱面積)應達六百平方公分以上,單一籠之

           總面積應達二千平方公分以上。

    (二) 雞籠內最低高度應達四十五公分以上。

    (三) 每隻雞應有長度十五公分以上之無銳利邊緣棲架。

    (四) 雞籠內應設置巢箱供雞隻使用,且不得以與雞隻直接接觸之絲網作為巢箱底面。

    (五) 籠內應提供磨爪設施及可誘發雞隻扒地覓食自然行為之設施。

    (六) 雞隻應可自由採食及飲水,線性飼料槽應提供每隻雞至少十二公分之採食空間,每隻雞應至少可使用二個乳頭飲水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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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牛友善飼養系統定義與指南

定義
一、牛
(一) 「牛」指任何年齡、性別、種用或生產用的牛。
(二) 「肉牛」指供作肉用之牛隻。
(三) 「公牛」指未經去勢之雄性牛隻,包含未達性成熟的小公牛、成年肥育
公牛及配種用種公牛。
(四) 「閹公牛」指在適當日齡經去勢操作,睪丸功能完全喪失之牛隻。
(五) 「仔牛」指出生後至離乳前的仔牛。
(六) 「架子牛」指離乳後自200~300 公斤(含)以下,以高床或無高床飼養之
牛隻。
(七) 「生長牛」指300~500 公斤(含)於地面飼養之牛隻
(八) 「肥育牛」指500 公斤(不含)以上,於地面飼養之牛隻。
二、肉牛友善飼養系統
「肉牛友善飼養系統」定義為牛隻在一個良好的畜牧管理系統下,由受過訓練且
技術良好的技術人員管理,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提供容易取得、適當且足夠的食物與飲水。
(二) 提供適當的居住環境(溫度、濕度、通風、空氣品質、噪音及光照等)
與設施(容許每頭牛自由進食與飲水而不發生搶奪現象)。
(三) 提供足夠飼養空間與豐富化的生活環境。
(四) 提供適度社會互動的機會。
(五) 以溫和、平靜及適當的方式移動或驅趕牛隻。
(六) 避免不必要的恐懼與緊迫。
(七) 避免軀體受到不必要的虐待與傷害。
(八) 疾病與受傷時應受到適當的處理與照顧,必要時應予適當隔離及尋求獸
醫師的建議。如需緊急人道安樂死,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方式為
之。
(九) 畜牧經營與管理人應熟悉維護友善飼養系統必要的技術、知識和能力,
並定期接受動物福祉相關之課程訓練。
(十) 肉牛場飼養系統運作應符合相關法規並備有足以呈現飼養管理狀況之紀
錄,以證明肉牛場符合所標示之飼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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