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寵物美容競技比賽」報名開始囉~
上架日期:2026-09-01
發布單位:
簡介
一、賽事宗旨:
寵物美容師作為與寵物直接接觸之第一線專業人員,除須具備純熟之技術能力外,更應秉持動物保護之精神,確保作業過程中兼顧寵物之安全與福利。為提升我國寵物美容專業技術水準,強化技職教育與產業實務之連結,並落實動物福利與責任飼養理念,本競賽依據勞動部寵物美容丙級技術士技能標準規劃辦理,打造具專業性、公平性與教育性之全國性競技交流平台,為促進多元參與,本次競賽突破以往僅限特定協會或校內辦理之形式,開放具寵物美容丙級技術士證照之學生或學校推薦在學學生報名參加,藉由公開競技與經驗交流,提升整體技術水準,並推動專業證照制度之普及與發展。
二、指導單位:農業部
三、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畜犬協會
四、參加資格: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
(一)教育部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校院寵物美容相關科系在學學生,持有勞動部「寵物美容丙級技術士證照」者(報名請附證照及有效學生證影本)
(二)教育部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校院寵物美容相關科系在學學生,未取得勞動部「寵物美容丙級技術士證照」,由學校統一報名推薦,每校至多4名
※ 承辦單位得依實際報名情形,進行參賽資格審查、名額控管或分組安排。
五、賽事時間與報名方式:
比賽日期:2026年12月5日(星期六)
比賽地點: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一館(臺中市西屯區福和里天保街60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30日(星期五)止 (僅接受郵寄信件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提供證照影本)
六、報名手續:免報名費,請詳填報名表,參加者請附上1張2吋相片 (相片背後請寫上名字)
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303-1號1樓(KCT收);電話:(07)389-3006
七、競技犬種:依勞動部丙級寵物美容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之指定犬種(貴賓、比熊、博美、西施、瑪爾濟斯)辦理。
八、評分面向與比例:技術正確性、整體完成度、操作流程、動物舒適度、安全與專業、時間控制。
九、競賽規則:
(一)現場進行毛髮修剪美容,比賽時間120分鐘。
(二)評分標準、參賽者服儀、美容工具依寵物美容丙級技術士檢定規定。
(三)貴賓、比熊、博美、西施、瑪爾濟斯合併競賽及評分。
(四)參賽者須自備模特兒犬,模特兒犬於競賽前45天不得美容。
(五)參賽者須自備寵物美容工具並保持工具清潔,得使用美容保定桿,須優先考量模特兒犬安全和福祉。
(六)模特兒犬應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完成植入晶片、寵物登記,未辦理寵物登記之犬隻不得作為模特兒犬應試,亦不得事後補正。執行單位將於現場抽驗模特兒犬,如經查未辦理寵物登記(不限登記飼主為參加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取消得獎資格。
十、獎項設置:
本競賽分成「丙級技術士組」與「非丙級技術士組」,獲獎者頒給獎狀及獎金,獎項如下:
(一)丙級技術士組
1. 高中職/五專:特優1名(6,000元)、優等2名(5,000元)、佳作3名(3,000元)、特別獎1名(3,000元)
2. 大學/研究所:特優1名(6,000元)、優等2名(5,000元)、佳作3名(3,000元)、特別獎1名(3,000元)
※ 特別獎取得丙級證照2年內之參賽者
(二)非丙級技術士組(學校推薦)
1. 高中職/五專:特優1名(6,000元)、優等1名(5,000元)、佳作1名(3,000元)
2. 大學/研究所:特優1名(6,000元)、優等1名(5,000元)、佳作1名(3,000元)
3. 學校獎項
4. 依參賽者人數排序,取前3所學校頒發獎狀
5. 依獲獎者人數排序,取前3所學校頒發獎狀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遵守比賽相關規定及現場裁判指示。
(二)參賽者如比賽開始時未入場者以自動棄權論。
(三)若有違反動物福利或不當行為,將取消比賽資格。
1. 使用過短的保定繩導致犬隻呼吸困難
2. 以強制性保定方式或以壓制、懸空等維持犬隻站立
3. 對犬隻有任何的攻擊行為
4. 犬隻跳桌或掉落至地面
5. 剪刀掉落地板
6. 犬隻被剪傷
7. 違反丙級檢定其他禁止事項
(四)若有違反競賽公平性之行為,執行單位有權取消資格。
1. 必備工具未攜帶齊全或攜帶非所列必備工具者
2. 模特兒犬與寵物登記資料不符
3. 模特兒犬先行修剪(含腳底、肛門、腹部及全身被毛)
4. 冒名頂替
(五)執行單位保有活動內容調整與最終解釋權。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重大疫情或執行單位公告之特殊情形)致活動延期時,將另行公告比賽時間。
十二、報名表:
農業部寵物美容競技比賽 報名表
| 姓名 | 出生日期 | |||||
| 身分證字號 | 性別 | |||||
| 居住地址 | 電話/手機 | |||||
| 就讀學校及系所 | 技術士證總編號(如無免填) | |||||
| 模特兒犬晶片號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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