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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115年4月動物保護宣導#【重要公告】禁止家庭飼養高風險動物

上架日期:2026-04-01

發布單位: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

簡介

📢 重要公告
115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動物福利,禁止家庭飼養以下3大類高風險動物:
❌ 浣熊
❌ 毒蛇(蝮蛇科、蝰蛇科)
❌ 河口鱷

⚠️ 若目前已飼養上述動物,請務必依規定完成登記:
✔ 至「禁養動物登記系統」申請
✔ 配合縣市政府現場勘查
✔ 完成晶片植入或個體辨識

📅 最晚須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備查
❗ 未完成者,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動物

讓我們一起守護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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