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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桃園市動物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暨宣導巡迴活動開跑囉~
上架日期: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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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提醒您,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桃園市政府114年12月30日府農動字第1140378859號公告,出生滿3月齡之犬隻,以及放養未飼養於室內之貓隻,若未依規定每年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依據動物保護法,未為犬、貓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